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15项“硬核”举措,关心关爱防控城乡社区工作者。
在工作待遇方面,对参加疫情防控的社区(村)“两委”成员、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等城乡社区工作者,可给予适当工作补助。建立疫情防控工伤认定快速通道,认定为工伤的,对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由工伤保险基金和所在村(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兑现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村(居)支付。
在工作条件方面,落实社区防控工作经费,合理配发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组织开展面向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医疗卫生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制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要求城乡社区组织出具除因社区疫情防控需要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居家医学观察期满证明外的其他证明。进一步充实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力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社区防控工作效能。协调安排好其就餐、休息场所等生活保障。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得到必要休整。要对其健康状况逐一了解,发现有基础性疾病或身体状况不适的,要及时安排检查治疗或调休。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及时安排健康体检和心理减压。
在工作表彰方面,对在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推荐上报“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候选人。依照有关法规做好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最大限度帮助其解决家属实际困难。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对其家属给予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等多样化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