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本市广大社区工作者取消休假,不畏艰险,日夜奋战在社区疫情防控,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做出了重要贡献。近日,本市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从落实补助、职业伤害保障、发展激励、减负减压等8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
一是落实工作补助。各区可对社区工作者给予适当工作补助。按照本市相关文件精神,核实发放人数、天数和补助标准,做到不超标、无遗漏,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是做好职业伤害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情形的,应依法认定为工伤。建立“快认快办”绿色通道,及时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三是加大发展激励。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优先纳入下届居(村)“两委”换届推荐人选。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以及社区工作者岗位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发展入党,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且获得表彰的社区工作者,经相关部门核准,可在本岗位等级内提升1级。
四是切实减负减压。推动基层疫情防控工作表格“多表合一”,做实下沉社区事项准入机制,支持开发适应社区防控工作要求的技术应用,强化人员排查、居家观察、出入管理等防控环节的信息化建设。
五是保障身心健康。合理安排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社区工作者及时休整。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健康体检和休假疗养。鼓励专业力量为工作人员提供心理辅导以及情绪疏导服务。
六是优化力量配置。实施面向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社区工作者计划,加强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区社区工作者力量配备。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到社区顶岗工作。鼓励具有外语、医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加入社区疫情防控队伍。
七是开展表彰褒扬。在参评各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 “五四青年奖章”“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时优先推荐。社区工作者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额度为原有基础的1.2倍。
八是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城乡社区工作者中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展现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
社区工作者,他们平凡普通,却有着不平凡的担当,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关心关爱他们,凝聚力量、携手同行,打赢这场“新冠战役”。
原文链接:http://mzj.sh.gov.cn/gb/shmzj/node4/node10/n2756/u1ai48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