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固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固原市2020年人才项目及专项资金支持方案>的通知》(固人才组〔2020〕2号)精神,为确保社会工作人才专项经费规范、安全运行,通过激励政策的兑现,全面提升我市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加快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现就做好助理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2020年以前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仅对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均在固原市辖区的人员进行奖励。
(二)持证人员须在2020年8月10日以前按相关要求在固原市民政局完成登记。
二、奖励标准
获得2020年度以前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证)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资助2000元。
三、申请时间
2021年1月30日前(工作日期间)。未在办理时间内提交资料的不再受理初审申请,视为放弃奖励。
四、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本奖励需提供资料如下:
(一)身份证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助理社会工作师领取一次性奖励申请表及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完整名称。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并于申请期限内,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民政局,市直部门(单位)向市民政局直接申请。
(二)县(区)民政局需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验证,初审通过后将证件原件交还申请人,将复印件送交固原市民政局。
(三)市民政局审核合格后,在市公众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首次审核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为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的,或申请人出具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奖励补助经费发放工作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要严格执行固原市财政局《固原市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固财(行)发〔2018〕943号)要求,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发放,不得挤占、挪用。
附件:1.固原市助理社会工作师领取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2.固原市助理社会工作师人才建设奖励项目登记表(2020年以前考取的初级证)
固原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请进入原文链接下载:http://link.233.com/15412/zwgk/zfxxgkml/jgzn_35362/bmwi/202101/t20210105_2551645.html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助理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