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 2021〕62号
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加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平民〔2020〕33号)文件要求,对2020年度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1000元(初级)、2000元(中级)的一次性奖励补助。2020年度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31人,其中初级 188人,中级 43人,补助金共计274000元。该项补助费用在“三社、公益创投”项目中支出,款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度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名单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请查看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8114/art/2021/4/15/art_1404840_58926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