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瑞安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根据《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瑞委发〔2020〕22号)、《瑞安市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一次性奖励资金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奖励),现就申请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一)奖励发放对象:户籍在瑞安(或工作单位在瑞安),报考审核点为“瑞安市”,2020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且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相应资格证书,并完成《浙江省社会工作者登记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证书登记的人员。
(二)奖励发放标准:
1.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奖励3000元;
2.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奖励2000元;
3.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奖励1000元。
奖励不重复享受,就高享受,取得更高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报补差金额。
二、申请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资料提交时间:即日起—2021年7月31日(工作日期间),未在办理时间内提交资料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资料提交地点:瑞安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科205办公室(瑞安市莘阳大道508号),联系电话:59891627。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户籍(或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4.《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二)资格审核:瑞安市民政局对全市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发放途径:公示结束后,奖励资金通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帐户。
四、相关事宜
(一)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除追回有关款项外,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为一次性奖励,不可重复申领。申请人利用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向其他地区或其他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励,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好本系统、本辖区的通知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申报。
瑞安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