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提升专业能力,推动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工作向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发展,近日,太原市民政局启动我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奖励工作。
奖励条件为自取得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之日起,连续工作满3年并继续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0元、15000元的专业能力提升奖励。
2018年以前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取得最高等级职业水平证书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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