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民政局关于怀集县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申报奖励金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社工机构组织:
根据《怀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集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和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怀府办函〔2017)56号)文件精神,我县对在怀集工作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和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的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 12月24日
二、申报对象
怀集县工作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该奖励金为一次性奖励金,已申报领取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复印件
4.本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四、有关要求
1.今年社工证登记工作实行网上登记(网站:https://link.233.com/16141/SWMS/LEAP/swmss/index.htmI#/index ) ,社工证准备到期的和未登记的请自行去网站注册并申请登记。网上登记工作具体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肇庆民政查询。
2.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下班前交到怀集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
附件:怀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集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和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2194/xxgk/xmzj/content/post_2644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