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发放职业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盱发〔2018〕32号)和《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盱办发〔2018〕123号)规定,支持城乡社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其中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给予100元/月津贴补助,获得社会工作师给予300元/月津贴补助。经村居公示、镇街审核上报、民政局领导班子会研究,现将拟发放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29日,5天。如有异议,欢迎致电:盱眙县民政局80911161。公示对象见附件。
盱眙县民政局
2022年1月25日
官方原文:http://link.233.com/13248/col/1158_255456/art/16409664/1643102119132JVkOvM7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