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社会工作者一次性奖励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工人才激励机制,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 福安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政民〔2021〕191号)文件精神,福安市民政局将于6月20日起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者一次性奖励申报工作。为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福安市参加2021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
二、申请时间
2022年6月20日-10月17日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1年新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且未在其他县市以同样理由申请补贴或奖励。
2、福安市户籍(或常住福安市)人员,且202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工作满一年。
3、在“中国社会工作网”上完成个人信息注册,且登记区域为“福安市”。
四、奖励标准
对于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一次性给予1500元奖励;对于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对于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五、申请程序
申报一次性奖励的人员需在申报时间内完成“中国社会工作网”上的注册,并持有关资料向福安市民政局提出申请。需提供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需提供的常住证明材料的原件;
2、在福安市工作一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福安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原件;
5、申请人本人的农业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民政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所持证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经核准属实的,将统一时间将奖励一次性款拨付到申请人的提交的银行账户。
六、其他要求
1、根据规定,社会工作者应在发证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因此,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社会工作者尽快申领补贴。
2、各社会工作者应认真填写相关申领表格,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如有造假欺诈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有关款项外,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拨打民政局有关股室电话进行咨询。联系人:陈倩文,联系电话:6577816。
附件
福安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3398/zwgk/tzgg/202206/t20220617_16338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