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各社会工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委办〔2019〕94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现就申请通过2021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新昌县民政局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并通过的考生;
(二)在新昌县工作满一年且现仍在新昌工作(社保缴费证明为证,计算时间至2021年12月);
(三)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财政保障单位工作人员;
(四)2021年度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
二、奖励标准
(一)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二)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一次性给予1500元奖励;
(三)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若在下一年度获得更高职称,则只补足相应奖励差价。
三、申请资料
(一)《新昌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社保清单。社保清单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社保证明打印”一栏打印出具,要求载明社保缴纳情况;
(四)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五)社会工作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横街15号三楼)提交相关材料。
(二)县民政局对照发布的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在1个月内由县民政局发至个人银行账户。
申请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过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奖励金。
五、相关事宜
(一)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只能申请一次;
(二)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对于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的,全额追回有关款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联系人:俞小东 联系电话:0575-86032189
附件:新昌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1527/art/2022/8/15/art_1229361973_3952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