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民政函(2023) 8号
关于办理2022年度
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激励申请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荆州开发区公共服务局,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相关部署,大力发展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根据《荆州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办法》(荆民政发(2022) 15号)文件精神,现就办理2022 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激励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激励对象
2022年度在荆州市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首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在荆州市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即报考时选择的核查地点为荆州市范围)。
(三)在荆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优抚安置、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纠纷调解、应急处置、老年人服务、妇女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等领域。
(四)近三年内未出现违法、重大违纪、违背职业操守、违反行业管理规范等问题。
二、激励标准
(一)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500元。
(二)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申请时间
(一)县级民政部门于2023年5月6日前发通告。
(二)申请人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24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三)各县级民政部门于5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初审后报荆州市民政局。
(四)荆州市民政局于6月初公示,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发放考证激励资金。
四、申报资料
(一)荆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激励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居民身份证(各县市区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 202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复印件)。
(四)开具的从事社会工作的证明(社区或是工作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
(五)本人储蓄账户信息(需为湖北银行储蓄卡,存折首页或银行卡正反面,反面需有持卡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
(二)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除追回有关款项外,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荆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激励申请表
2023年5月4日
文章来源:http://jzmzj.zwgk.jingzhou.gov.cn/35593/202305/t20230504/3374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