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奋力打造区域性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池发〔2022〕8号)
二、奖励对象
户籍在池州,报考审核点为“池州市”,2023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且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中级)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
三、奖励标准
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四、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奖励的,过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奖励
五、申请材料
(一)《2023年池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二)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可到属地县(区)民政局、九华山社保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工作单位为池州市直单位的到市民政局提交申请。
(二)县(区)民政局、九华山社保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区)民政局打卡发放;申请人工作单位为池州市直单位的由市民政局审核并打卡发放资金。
七、咨询电话
池州市民政局:2023367
贵池区民政局:2418504
东至县民政局:7021035
石台县民政局:6020270
青阳县民政局:5026079
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2821810
开发区社会事务局:2210009
2023年池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奖励申请表.xls
文章来源:https://mzj.chizhou.gov.cn/News/show/668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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