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需要,结合乌拉山镇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为乌拉山镇15个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热爱社区工作,有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意愿,善于做群众工作。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工作或基层治理的相关工作经历。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一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以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须有原工作单位负责人签注意见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确保真实可靠,经电话回访不属实则取消报名资格)。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验,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熟悉办公自动化电脑操作。
4.新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计算年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乌拉特前旗户籍(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计算)。
6.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
7.因社区工作者直接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工作面广、事项多元,一经录用,考核合格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人员。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及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或因黄赌毒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人员。
8.已经考录“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大学生集聚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在职人员,各部门现公益岗的在职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乌拉山镇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和乌拉特前旗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后续考试相关公告信息均在乌拉山镇党建公众平台和乌拉特前旗政府网进行公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报名地点:乌拉山镇镇政府五楼506室(地址:乌拉特大街乌拉山镇政府)。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需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工作证明等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免冠蓝底2寸彩照2张(附照片电子版)、《乌拉山镇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U盘电子版)。
3.应聘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材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因无法联系而受到影响的,取消相关资格。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职中)就读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三)资格初审
报名开始后,由乌拉山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四)适岗办公自动化技能操作水平测试
适岗办公自动化技能操作水平测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结合社区工作需要,重点对应聘人员文字处理、表格处理等Office常用办公自动化技能操作水平进行测试,测试序号以报名先后顺序进行排列,测试采取第三方出题、现场操作、现场给分的方式进行,得分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五)面试
1.面试由乌拉山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根据社区工作特点确定,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重点对考生履行岗位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适岗能力及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
2.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
3.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始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4.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适岗办公自动化技能操作水平测试×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并按空岗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所需的相关材料(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同时,镇党委将征求旗政法委、公安局、信访、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存在不得聘用情形的,取消考察资格;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未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全部纳入乌拉山镇社区工作人才后备库,考察期间出现空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1.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体检的人员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造成招聘计划数缺额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1.对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乌拉山镇党建公众号平台和乌拉特前旗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乌拉山镇与拟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拟聘用人员工作地点分布在乌拉山镇15个社区,由乌拉山镇根据社区工作者空缺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薪酬按照乌拉特前旗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标准执行。
3.确定最低服务期限。此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进行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保持个人联系电话畅通,并自觉服从考务安排,如因个人外出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缺考的,相关责任自负,不再安排补考,同时遵循递补原则进行递补。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乌拉山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公告具有解释权,咨询电话0478-3235805、监督举报电话0478-360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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