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有关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三社”联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柯区民〔2021〕24 号)和《绍兴市柯桥区“五社联动”提质增效实施办法》(柯区民〔2022〕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社会工作师职称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区2023年新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和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企业人员。
二、奖励标准
(1)助理社会工作师给予1500元一次性职称奖励;
(2)社会工作师给予3000元一次性职称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书原件(区级奖励申请样表);
(2)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带加注电子证书;
(3)2023年度个人社保证明复印件;
(4)本人瑞丰银行卡复印件,注明银行分理处。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道)要指导村(居、社区)和社会组织、企业做好奖励申报工作,村(居、社区)工作者的奖励金由镇(街道)审核后进行发放;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企业人员中的社会工作者由所在镇(街道)或单位审核后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民政局基政地名科,区民政局复审后进行发放。逾期未提出奖励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
联系人:唐佳琦 电话:84126721
附件:1.个人申请书.docx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3834/art/2023/11/16/art_1229404887_4093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