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根据《关于促进越城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任务清单》(越委办综〔2023〕4号)和《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越民〔2021〕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拟对参加 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报名参加考试合格后,由越城区认领的越城区户籍或在越城区工作的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证明;
(五)申请人自行缴纳个税承诺书,非在编人员承诺书;
(六)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须绍兴银行卡)。
备注:原件供申请审核时使用,仅收取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一)各镇街或区级机关相关单位将汇总表(需加盖公章)和申请材料统一递交至区民政局社区治理科;个人向区民政局社区治理科递交申请;
(二)区民政局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将在区政府网站公示结果;
(三)区民政局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将奖励经费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申请标准
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奖励2000元,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五、申请时限
各单位于2023年12月31前将所有申请资料交至越城区民政局社区治理科808室(胜利东路600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同志,电话:85733919。
附件:1.申请表
2.2023年度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名单汇总表
3.单位证明
4.承诺书
附件1-4请查看官方原文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越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取人员奖励申请的通知
文章来源:越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