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措施》(宿民发〔2023〕26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市民政局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51名考生发放一次性考证激励补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30日―12月6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宿迁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仲勇联系。联系地址:宿城区滨河路8号(邮编: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63607;邮箱:sqmzcssg@163.com。
附件:2023年度市级拟发放考证激励补助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请查看官方通知)
宿迁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9日
注:奖励标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800 元、社会工作师(中级)1200 元。
原文标题:关于发放2023年度市本级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激励补助的公示
原文来源:宿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