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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都县关于鼓励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来源:丰都县民政局 2024-01-02 08:36:5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央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为培育发展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素质,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工考试对象

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要求,社工人才职业资格水平考试以村(社区)两委干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婚姻管理等机构从业人员为重点,鼓励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司法矫治、青少年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应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村(社区)工作者凡45岁以下者,须在2年内报考并取得资格证书。

二、激励措施

(一)报销考试相关费用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费以及往返重庆市内考试的交通费、住宿费凭发票由所在单位给予报销。参加同一资格等级考试的,报销费用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奖励职业资格获得者

1.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应予一定奖励。社区领域的工作人员,以及社会人士(不包括各类学校在校学生)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从2024年起,统一由县民政局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奖励500元、取得全国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奖励800元、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奖励1500元;资格等级属于逐级晋升的,则在原基础上每晋升一个等级增加奖金200元。

2.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村(社区)干部,按规定享受专职待遇,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者适当提高月补贴标准,对社会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的,优先推荐为所在辖区村(居)委会班子候选人,或在社区设立社工岗位,聘请其为村(社区)提供服务。

3.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事业单位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报县人力社保局批准设置社工岗位,并兑现从业人员相关待遇。

4.对在相关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水平等级,按照不低于同等条件其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水平原则,在薪酬待遇上予以倾斜。

三、积极动员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每年一次,各乡镇(街道)及教育、卫生健康、公安、司法、人力社保、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予以充分重视,及时动员和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资金保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兑现社会工作者报考职业资格证的相关奖励。二是抓实培训工作。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每年组织社会工作者报考社会工作职业证书考前培训等。三是严格审查程序。对通过考试的社会工作者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统一将资料交由县民政局审查,社会人士通过考试的社会工作者以个人身份将资料交由县民政局审查。

丰都县民政局              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原文标题:丰都县民政局 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鼓励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丰都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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