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考试是职业水平考试,按照规定可享受积分落户加分政策。到底可以加多少分要根据申请地的详细政策规定执行。
那么在上海入户积分加分条件中,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能否成功加分呢?一起来看看!
根据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在上海,持证人取得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积10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技能等级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等级证书目录,以国家和本市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内容来源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