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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吴江区202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一次性奖励,持证分别给予1000-3000元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24-03-06 10:25:37

关于下达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证人员一次性奖励资金的通知

吴江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汾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盛泽镇社会事业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党政办、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街道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江区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吴政办〔2016〕73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对全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社会工作师资格、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工人才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现决定下拨财政扶持资金52.8万元(详见附件名单及资金拨付明细),列“社会组织管理(2080206)”科目。此次下拨的奖励资金请严格按照专项经费使用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全区2023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并获证共461人,其中获社会工作师证书65人,获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396人。本次共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52.8万元,其中社会工作师13万元(名单见附件2),助理社会工作师39.6万元(名单见附件3),补发2名获证人员一次性奖励金0.2万元(补发名单见附件4)。

请各镇(街道)收到通知后,及时办理相关转账支付手续,并做好奖励金发放工作。请区级相关部门收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获证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前往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科办理奖励金领取手续。

附件:1.下达2023年度社工考试奖励资金明细

2.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度社会工作师获证人员名单

3.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获证人员名单

4.补发奖励金人员名单 

附件请查看官方原文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下达2023年度社工考试奖励资金明细

序号

镇(街道)/单位

下达资金(万元)

总计(万元)

1

吴江区民政局

3.8

3.8

2

吴江开发区

同里镇

3.3

9

江陵街道

5.7

3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

8.4

8.4

4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

9.6

9.6

5

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

松陵街道

7.5

10.1

横扇街道

1.2

八坼街道

1.4

6

七都镇

2.9

2.9

7

桃源镇

3.4

3.4

8

震泽镇

2.3

2.3

9

平望镇

3.3

3.3

总计

52.8







原文标题:关于下达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证人员一次性奖励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关于下达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证人员一次性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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