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盐都区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证补贴的通知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盐组通〔2016〕53号)的有关精神,决定对我区通过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发放一次性获证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资格条件
(一)在盐都区从事社会工作,并在盐都区报名参加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二)在中国社会工作网(shgz.mca.gov.cn)完成注册登记,且注册登记区域选择盐都区。
二、补贴标准
(一)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一次性补贴800元;
(二)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一次性补贴1200元;
(三)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一次性补贴1500元。
三、申请材料
(一)《盐都区社会工作者一次性获证补贴申请表》
(二) 本人居民身份证
(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电子版);
(四) 申请人提供本人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需提供姓名、银行账号、开户支行名称等信息,并在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留下绑定的手机号码。
(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成功证明(登记成功截图)
以上资料现场审核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4月20日前准备相关材料至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窗口提交申请。(联系人:虞爱燕 电话:88555405、81999566 )
(二)受理。区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验证合格后将证件原件交还申请人,复印件留存归档;不合格的,现场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退回申请材料。
(三)公示。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审核通过后,由区民政局对发放名单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备案,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到其个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一) 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骗取资金的,全额追缴有关款项,不得再申领补贴,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本补贴为一次性奖补,不可重复申领,申请人不得利用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向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补,一经发现,将予追缴。
(二)为便于办理,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区各单位的申请人可直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各镇(区、街道)的人员到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后由当地民政部门集中报送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附:盐都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证补贴申请表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2024年4月2日
原文标题:关于发放盐都区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证补贴的通知
文章来源:盐城盐都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