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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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夫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提出离婚,那么二人在诉讼离婚时必经的庭审程序是( )
A.法庭仲裁
B.法庭调解
C.工会及居委会调解
D.双方家长调解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诉讼离婚的法庭审理中一定要先调解,调解无效的才能依法进行判决。法庭调解不同于工会及居委会、双方家长的调解,前者是庭审的必经程序,而其他都不属于法定的程序要求
2.小宋和小孙已经领了结婚证,还没有举行婚礼,也没有同居。小孙现在后悔与小宋结婚,需进行下列( )行为,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A.离婚
B.调解
C.撤销结婚登记
D.登报声明婚姻无效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离婚是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形式。小宋和小孙已经领了结婚证,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需办理离婚手续来解除婚姻关系
3.2001年6月,尹某(男)与李某(女)登记结婚。2008年8月,尹某向法院起诉与李某离婚。下列情形中,尹某有权提出离婚的情形是( )
A.李某在2008年8月时已怀孕6个月
B.李某于2008年7月因手术丧失生育能力
C.李某于2008年6月做了终止妊娠手术
D.李某与尹某在2007年10月生育一子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离婚的特别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是从保护妇女、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
4.在( )的情况下,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A.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B.养父母自愿解除收养关系
C.养子女成年后虐待养父母导致收养关系解除
D.养子女成年前,养父母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收养法》规定,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5.孤儿小红,女,15 岁。下列人员中,具备收养小红条件的是()
A 小红的小姨.29 岁,国企职工,育有一女
B 小红的舅舅,45 岁,私企老板,无子女
C 小红的义父,50 岁,无配偶,外企员工,无子女
D 小红的伯伯,50 岁,残疾,无自理能力,无子女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收养人的条件。《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 30 周岁。”除上述规定外,《收养法》还对收养人的条件作了其他规定:第一, 基于伦理道德钓考虑,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 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此限制)。第二,为有利于夫妻和睦和对被收养人的抚养教育及收养关系的稳定,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三,为贯彻计划生育政策,并保障收养人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和精力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本案例中只有小红的舅舅符合收养人的条件,故选 B
6.老李夫妇育有一子一女,其子常年居住国外,其女儿女婿遭遇车祸离世。老李 夫妇与孙子一起生活,外孙女时常前来看望。日前,老李因病去世。根据《继承法》,下列人员中,无权继承老李遗产的是( )
A.老李的儿子
B.老李的孙子
C.老李的老伴
D.老李的外孙女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法定继承人的范围:①配偶。C 正确。②子女。A 正确。③父母。④兄弟姐妹。⑤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他们可以通过代位继承 方式取得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因为老李女儿女婿均已去世,其外孙女可以通过代位 继承获得遗产。故 D 正确。⑥符合法定条件的丧偶儿媳、女婿
7.老赵夫妇育有一子小明,后又依法收养一名孤儿小亮。近日,老赵与父母赴高原旅游途中,老赵不幸遭遇雪崩去世。根据《继承法》,小明有权继承老赵遗产的( )
A.全部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五分之一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继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继承法》根据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扶养关系的密切程度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 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而全部不能参加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法定 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所指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案例中,老赵的妻子、父母、儿子小明、养子小亮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事有继承权,且《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故小明只可以继承父亲五分之一的遗产
8.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但未作约定的财产中,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是( )
A.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B.一方专用的生活必需品
C.一方父母出全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
D.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BCD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9.根据《收养法》,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是( )
A.订立收养协议
B.办理收养公证
C.办理收养登记
D.办理户口登记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办理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10.根据《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
B.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C.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D.继承开始后,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A错误)。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D正确)。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B错误)。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C错误)
11. 根据《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遗产分割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继承
B.丧偶儿媳、女婿,应当继承其配偶应得份额
C.代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当少于其他法定继承人
D.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继承一半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