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根据《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00名,初步计划社区普通岗位48个、项目生定向岗位32个、退役军人定向岗位20个。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即2017年以前包括2017年毕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赤峰市元宝山区户籍(2020年4月20日前取得的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自愿投身社区事业,具有依法办事、政策执行和服务居民等社区工作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报考退役军人定向岗位的学历放宽至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
2.报考项目生定向岗位的需2017年(含)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是在元宝山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报考项目生定向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3.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考试中曾被认定有作弊、抄袭等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曾在元宝山区社区工作岗位上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6.依法不能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四)定向招聘岗位名词解释
根据有关规定,在各地各部门招聘岗位总数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简章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12333”上发布,以后所有其他事宜均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12333”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考人员请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厅(平庄北环)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定向招聘项目生岗位、退役军人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2020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相关要求:①报考人员应先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②报名时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张,内容详细、准确、如实填写。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学、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包括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大学、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可不予审查。③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 注意事项:①报名全程需佩戴口罩。②出示“蒙速办”APP生成的绿色健康码并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场所。③报名场所一次只能进入5名报名人员,其余报名人员在外等候,间隔不得少于1.5米。④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分批次进入室内报名。⑤少交流、不扎堆,打喷嚏遮口鼻。
3.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审核人员审核可以不予通过。
4.缴纳考务费
初审通过者须按照要求进行缴费,除不可抗力导致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
5.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4方可开考。项目生定向岗位、退役军人定向岗位报名缴费截止后,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下,将定向招聘计划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计划。普通岗位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对招聘条件进行修改后延长报名时间或核减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计划的调整都将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12333”上及时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者综合能力测试。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政策加分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前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12333”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12333”上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凡不符合应聘条件,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笔试、面试时间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12333”进行关注。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岗位空缺的进行一次递补。
5.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岗位空缺的进行一次递补。
(九)选择工作岗位
公布具体岗位,拟录用人员按考试成绩次序进行择岗。
(十)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12333”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待遇。基础报酬按照本地区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确定,根据岗位、技能适度进行调整。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益,缴纳社会保险。
3.人员管理。试用期满合格的,由人社部门按规定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日常考核与管理。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人社局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附件:《2020年元宝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元宝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原标题:元宝山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7480/ybsqzf/438647/439184/75019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