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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公开招聘第十批 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来源:泉州人事考试网 2020-05-25 10:03:00

根据《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各镇(街道)、村(社区)工作需要,经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晋江市民政局研究同意,决定在晋江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第十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350名,其中:A类设岗位19个,计划招聘335名;B类岗位计划招聘15名。用工单位、人数详见附表。

二、岗位性质和职责

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是镇(街道)使用组织部门核定的岗位和员额,经由全市统一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派遣在镇(街道)工作点、组织办、综治办(综治中心)辅助岗位和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岗位工作的合同制聘用人员。本次招聘的A类、B类岗位均包括上述具体岗位。其主要任务是:

(一)聘任在镇(街道)工作点、组织办、综治办(综治中心)辅助岗位的,主要从事辅助性、补充性工作,由相关负责人统筹调配、指派任务。具体岗位职责和管理规定由各镇(街道)制定。

(二)聘任在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岗位的,负责统筹协调“一个中心、若干网格”各项事务;在窗口岗位的,负责承接市镇延伸或委托的政务性工作,负责网格事务的综合安排和协调保障;在网格岗位的,负责开展村(社区)便民的服务性工作,负责网格综合信息采集、事件处理上报等日常事务。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党组织除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⑥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具体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晋江常住户口或原籍为晋江(即户口簿注明的籍贯)。籍贯为晋江但户口未在晋江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将户口迁回晋江。

2.年龄条件。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但以下2类对象报考现工作镇(街道)招聘岗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①在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中转聘的在职村(社区)二级专职网格管理员;②在现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截至2020年5月1日)的在聘编外人员。

3.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即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link.233.com/17674)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2020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4.技能条件。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闽南语会话,以及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新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2个合同期内(6年)未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不予续聘。

5.服务年限。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其他条件。B类岗位为专门岗位,面向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晋江市相对贫困帮扶对象、晋江市农村二女户高校毕业生招考,其他人员不能报考。B类岗位的用工镇(街道)共15个,分别设置1个岗位,由B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用工单位。报考B类岗位的,可以同时报考A类岗位,在考试成绩公示后,由考生自主选择应聘A类岗位或B类岗位,考生只能选择应聘一类岗位。择岗事项另行通知(在聚才网、晋江人资公众号公告并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通知)。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最多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A类岗位和1个符合条件的B类岗位(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可报考B类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A类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1:2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B类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1.5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1:1.5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岗位由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人力资本公司)统一对外公布。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5月29日上午8:00至6月2日下午17:30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6402)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并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未缴费者不能参加网上资格初审。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20年6月2日17:30关闭。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5月29日上午8:00至6月4日下午17:30前)。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本次报名对一个考生只收取一次报名费,对于资格初审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或报两个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于审核工作结束后半个月内将报名费退回其缴费的支付宝账户。报考人员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晋江人力资本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各镇(街道)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各镇(街道)再复核结论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将通过聚才网、晋江人资公众号提前公告)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近期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3.享受年龄放宽政策的村(社区)二级专职网格管理员、镇(街道)编外人员,以及报考B类岗位的晋江市相对贫困帮扶对象、晋江市农村二女户高校毕业生应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相应报考人员类别。未选择的,视同放弃相应权利。

4.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提前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为统一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客观性试题和写作,主要测查报考者的党建基本知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解决问题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一)笔试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卷面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在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中转聘的在职村(社区)二级专职网格管理员报考现工作镇(街道)A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手续办理具体事宜将通过聚才网、晋江人资公众号另行公告。逾期未办理笔试加分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具备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卷面成绩与笔试加分累加而成;其他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综合成绩为准。综合成绩将在聚才网、晋江人资公众号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合格线。各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线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统一划定,连同综合成绩一并公布。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考察。

(二)资格复核

体检前,晋江人力资本公司将对入围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其中,报考B类岗位的晋江市农村二女户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经村镇两级审核的《泉州市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聘编外人员,还应提供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职证明以及工作合同原件。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在聚才网、晋江人资公众号公告并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且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卷面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卷面成绩也相同,取写作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写作成绩也相同,一并纳入考察和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到晋江人力资本公司另行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各镇(街道)按1:1比例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视情况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因考察、体检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且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若递补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不再重新安排递补。

(四)调剂

因没有合适递补人选、递补人选不合格、报考者放弃选择岗位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各镇(街道)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申请调剂人选。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在全市范围内笔试卷面成绩达到合格线且未进入考察的报考者中,采取自愿原则,按笔试卷面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按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缺岗的岗位。考察、体检时缺席、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报考者不列入调剂人选。如调剂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调剂。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派遣到所报考的镇(街道)工作,并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具体聘任岗位由用工单位综合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拟聘用人员情况后,双方协商确定。

七、工资福利待遇

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由基础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工资、勤作补贴、年度奖励等组成,具体执行《关于调整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制度的通知》规定。参照《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等规定,为在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即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试用期间领取基础工资、勤作补贴、绩效工资、年度奖励。镇(街道)根据聘任岗位,视情况为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提供住宿、用餐条件。

符合条件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可享受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相关政策。

八、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85659789。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详见附件)有关规定,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村(社区)工作、生活环境,做好到基层工作的心理准备。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负责解释,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聚才网、晋江人资公众号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聚才网: http://link.233.com/18010/)。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包括报名、缴费等报名技术问题)可向晋江人力资本公司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95-82008296、0595-82008290。

(六)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晋江市第十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明细表

2、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

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6402/portal/news/EMCeScV.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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