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和在社区工作年限等确定,设置3岗18级,具体薪酬待遇附后。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户籍不在天津市的,可获得天津市户籍。
4.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5.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所在社区被评为五星社区的,按程序可选聘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文章摘自《2020年天津市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查看原文>>2020年天津市招录社区工作者1422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