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39名,具体岗位与数量等详见《2021年度越城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1),计划表中明确社区岗位的为原则性区分,待招录后由所在街道依据实际自行统筹。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热爱并安心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7.越城区、滨海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镇街户籍;
8.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的岗位需持有退役军人证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2月22日9:00—3月4日16:00。【点击进入报名入口】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link.233.com/28457),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其他社会考试,选择2021年度越城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特别注意,在填报报考信息时现户籍所在地请明确至市、区;固定电话请填写11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21年2月22日9:00—3月4日17: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名。
(三)打印(领取)准考证
时间:打印(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打印(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将另行公告。报名通过审核的人员请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link.233.com/13351)政务公开-其他招录信息公告模块。
已打印(领取)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领取)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四)笔试
时间:笔试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用时以准考证上明确的内容为准。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link.233.com/13351)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复核的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予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link.233.com/13351)政务公开-其他招录信息公告模块。
资格复审需提供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县级以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退役军人持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者持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备本公告规定附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并不予发放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待面试时间、地点公布后,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附加分: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5分,并提供证书原件,三者不能累加);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加2分。二者(资格证书和社工专业)取其一。
计算总成绩: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的人员,须在休完国家法定产假前完成。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link.233.com/13351)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另有单位就职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已纳入越城区、滨海新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人员不能参加此次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电话:0575-85124823、85733919。
5.招聘各环节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575-88317003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3351/art/2021/2/19/art_1559747_59025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