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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德州市乐陵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来源: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 2021-05-20 09:23:38

按照《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 号)文件要求,为整合社区资源、夯实城市基层基础,提高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现结合乐陵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市社区工作者5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均须于2021年5月23日之前取得;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消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4、现役军人;
5、乐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

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驻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志愿互助等服务;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或者其他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link.233.com/10428)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3日9:00—5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23日11:00—5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证明》、乐陵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个人诚信承诺书》,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面试审查时间及地点:网站另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城市社区管理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二)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公布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link.233.com/10428)公示。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公示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link.233.com/10428)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被聘用人员与山东汇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岗位根据总成绩实行高分先选。被聘用人员由市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实行双重管理。被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合同。

工资待遇参考本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0.8倍执行,并根据街道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付。

九、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乐陵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招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6661022

附件:1、乐陵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乐陵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0428/news/news-show.php?id=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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