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全区55个城市社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城市社区工作。
3.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操作多种办公软件。
(二)用工性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岗位要求
1.报名对象。未就业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已在社区工作满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2.户籍要求。具有武都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或武都生源)。
3.年龄要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和已在社区工作满1年以上且仍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已在岗公益性岗位报考人员均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持有社工资格证和有社区工作经历者优先招聘。
(四)供养方式:由区财政承担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于2021年5月27日8∶30至5月31日18∶00期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点击“陇南市武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可更改。
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请直接与0931-8727856联系。
3.网上资格审核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1) 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2) 报名缴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3) 网上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8:00时,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18:00时。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区疫情防控常识、法律基础知识、社区管理常识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2.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不组织面试。笔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 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体检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程序进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陇南武都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区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在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社区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本次考试聘用人员自聘用发文之日起三个月内放弃聘用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在相应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薪酬待遇
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五险”缴纳部分组成。工资薪酬实行社会货币化购买服务,统一标准确定为每月2900元。“五险”缴费方面单位缴纳部分包含在工资薪酬总额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从工资薪酬中支付,缴费标准随社会保险政策做相应调整。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薪酬标准可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而作相应调整。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陇南市武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武都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干部、群众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陇南市武都区纪委监委检举、申诉。
监督部门及电话:
陇南市武都区纪委监委
0939-8221272
咨询部门及电话:
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组织部
0939-8212872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9-823226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陇南市武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组织部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bT7Y3A2iFkehpDGOEaZ2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