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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上海青浦区招聘社区工作者284名公告

来源: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1-11-24 12:00:28

历年社区工作者考试真题及答案

根据《青浦区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青委办〔2015〕53号)以及本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青浦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组织实施青浦区2021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84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热爱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5.基层工作最低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如“二年”是指2020年3月31日及之前参加工作,累计至2022年3月31日满24个月。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上午10:00--12月3日下午16: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28602/

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格式:gif、jpg、jpeg、bmp、png图片大小:200KB以内,高度大于等于210像素,宽度大于等于150像素。(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资格审核一律不予通过)

3.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街镇的一个岗位。

重要提示: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4.报名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系统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岗位报考,不再另行通知。

5.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00起,报考人员应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青浦区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以及初审的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初审不合格,且未能及时另选其他岗位报考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

2.考试内容:详见附件2:《青浦区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2年1月10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通过后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查询,招录单位不另行通知。查询时间:2022年1月25日下午14:00起。

五、面试

1.招聘单位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如有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特别告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凡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如果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和下载体检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规定体检项目和医学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各街镇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在“青浦区政府网”、“青浦区人才网”网站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各街镇办理聘用手续,工资薪酬待遇按照《青浦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防疫要求。根据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建议考生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地区,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面试的具体防疫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3、监督电话:33868783

青浦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0484/shqp/gsgg/20211124/902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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