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强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邵市办发〔2017〕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社区党建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快现代化精美新北塔建设步伐,北塔区面向湖南省公开招聘12名社区工作者。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及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18140)。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湖南省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能报考人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北塔区政府办公楼一楼110办公室。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审查。
(四)相关要求
1.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应佩戴好口罩,出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之后按照领取报名表→填写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递交报名表的程序进行。凡不交报名表者属报名不成功,报名不成功者不能参加考试。
2.填写《北塔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一式两份)、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两张。
3.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北塔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机试)
1.笔试、机试时间定于2022年1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段、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1月9日至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北塔区政府办公楼一楼110办公室。报考人员持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持报考人员和被委托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基层党建、公文应用知识。
3.请考生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及机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机试按7:3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机试综合成绩公布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18140)。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机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机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面试前2个工作日为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报考人员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至北塔区政府办公楼一楼110办公室领取,代领的持报考人员和被委托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公布在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18140)。
六、体检
1.按照笔试、机试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机试综合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机试综合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
2.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安排公布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18140)。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北塔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塔区民政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公示
经北塔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18140)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社区工作,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将对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岗位适应、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居支“两委”换届时,优先考虑进居支“两委”班子。聘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两年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聘用人员待遇:报酬2750元/月(另按政策规定交纳五险单位部分),年底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发放5000元左右绩效奖金。
十、其他
1.本次招聘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北塔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各程序相关信息均在北塔区政府网公布,不再对考生进行单个通知,凡不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北塔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
2.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3.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4.监督举报投诉:北塔区纪委监委0739-5026061
考试咨询电话:北塔区民政局0739-5080908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8140/beita/tzgg/202112/0ec1d02bee16454fad23815dbb0eead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