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文安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74名,所有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文安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为12月14日9:00-12月17日17:00,审核时间为12月14日9:00-12月20日17:00。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廊组字〔2021〕41号)有关规定,为补充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人员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社区工作者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职位
2021年度文安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设2个岗位,共74名。其中,男性岗位37名、女性岗位37名。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2021年度文安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面向廊坊市户籍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廊坊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廊坊市,户籍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安县户籍者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5.热爱社区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②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③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④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⑤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⑥参加过邪教组织的;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⑧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因疫情原因,所有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10859/index.php/exam/?EXAMID=1806)。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小于100KB)。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学位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提供)的电子扫描件,以上材料要求PDF或jpg格式,要用专用扫描仪或高像素相机拍摄,所有上传图片要保证清晰度,因考生上传图片不清晰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文件名用相应的资料内容命名(例如身份证.jpg;学历.jpg)。学历备案表须直接上传学信网下载的PDF文件。全部附件大小控制在5M内。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4日9:00-12月17日17:00
(三)审核时间
2021年12月14日9:00-12月20日17:00
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因疫情原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link.233.com/27389/)→公告公示栏目和微信公众号“文安官网”进行公布,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打印,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打印准考证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五、考试方式、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计划人数与笔试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一)笔试
笔试地点:设在文安县城区,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具体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测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遇到健康码、行程码出现异常的,需相关镇街开具健康证明)。缺失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国家大政方针、社区及社会工作相关知识,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link.233.com/27389/)→公告公示栏目和微信公众号“文安官网”进行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公开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组织进行考生报考资格证件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审内容
考生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②本人近期蓝底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③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④居民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⑤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⑥取得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如未取得无需携带);
⑦其他与招聘条件相符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审核要求:考生必须本人携带材料到现场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责任。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公开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面试2天前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所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缺失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方法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采用考官现场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要求:由于面试人员较多,面试分批次进行,分批顺序按系统随机进行分组,面试顺序根据现场抽签决定。考生只能报自己的考区号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和其他身份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面试相关内容。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抽取相应考区和考号,禁止喧哗打闹,在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聘用顺序为①是中共党员的;②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③面试成绩高的;④学历层次高的;⑤是否为文安县户籍。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 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在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link.233.com/27389/)→公告公示栏目和微信公众号“文安官网”上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由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身份信息,征求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单位意见。考察或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将向考生反馈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等聘用程序。
八、公示、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拟聘用人名单在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link.233.com/27389/)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管理,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及招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link.233.com/27389/)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2.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3.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报告,遵从考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凡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报告或不遵守考场秩序的,工作人员有权请示考场负责人后,取消其考试资格。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面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面试)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
5.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政策和技术问题,请直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316-7820854,技术咨询电话:13763358534。
特别提醒: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文安县组织部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考生需及时下载附件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健康承诺书
中共文安县委组织部
文安县民政局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7389/GOV1/Item/380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