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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社区工作者招聘22人公告

来源:红岗区人民政府 2022-01-05 09:23:28

历年社区工作者考试真题及答案

为加强全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基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结合红岗区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充社区工作者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22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红岗区户籍,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红岗区内目前在岗社区各类聘用人员且满3年社区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大专,户籍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7日下午5点。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到邮箱hgsqzk2022@163.com。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

4.《红岗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粘贴电子照片,上传word文档)。

5.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含预备党员)。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首页和本人姓名页)。

7.3年以上社区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资证明等)。

前四项材料必须提交,后三项为加分项佐证材料,可结合自身符合相应条件提交。

以上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称按“报考人员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填写。《红岗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应为word格式,内容填写完整,信息真实,表内照片清晰。

网上报名结束后、开展笔试前,将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持续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15424/)发布的公告或通知。因缺少材料未通过审核的,在报名时限内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报名者补充材料,请予以关注。个人报名材料取得时间应在公告日期之前。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笔试及加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将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加分项:

1.红岗区内目前在岗社区各类聘用人员且满3年社区工作经验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3分。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

加分项可累计,与笔试成绩共同计算。

(二)面试

1. 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递补,递补人员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15424/)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递补,递补人员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同时履行体检、考察与公示程序。

五、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个人部分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人员不设具体岗位,结合实际需要,统一进行分配。

(二)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15424/)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大庆市红岗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419839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红岗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大庆市红岗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5424/zhengwudongtai/tongzhigonggao/19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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