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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广州增城区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2-01-06 09:35:23

历年社区工作者考试真题及答案

增城区2021-2022年度公开招用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根据《增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增府办规〔2019〕2号)规定,结合本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人数及专业等相关要求

本次共招用55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招用职位、人数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2004年1月12日)。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2)。

5.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提高属地化要求,报考人员户籍或常住地在增城区范围内。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被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被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本次公开招用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4日(星期三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4.报名资料:

(1)《2021-2022年度增城区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由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link.233.com/12515/)出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报考岗位要求学士学位的,提供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link.233.com/10639/)。

(4)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

(5)属地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有效期内居住证、房产证明、购房证明、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增城区户籍或常住增城区的材料);

(6)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料等复印件。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时间至报名首日。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考察和聘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递交报名材料时进行确认。

2.领取准考证:完成现场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1月22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为确保招用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或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4)笔试成绩: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面试成绩: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后续招用环节。

(4)因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符合条件参加面试的人员。

3.考试成绩组成

招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须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四)体检

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各镇(街)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上报体检结果到区民政部门,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信用等方面的情况,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未通过考察出现招用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用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用单位决定。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五、聘用人员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用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该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用工作时间调整的,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考生应携带《考生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持有“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考生需要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用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用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用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四)本次招用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662977、020-82629690,监督电话:020-82629610(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

附件1:增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地址汇总表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1:

增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地址汇总表

镇(街)

报名地址

电话

联系人

荔城街

荔城街道办事处西楼1楼公共服务办公室(荔城大道148号)

曾瑞晖

见原文

荔湖街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大道99号荔湖街道办事处3号楼104室

蔡彩兰

见原文

增江街

增江街东桥东路8号307室

赖家琼

见原文

朱村街

朱村街学前路28号(党群服务中心)

罗凤媚

见原文

永宁街

增城区永宁街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地址:永宁街荔香路36号)

邹露瑶

见原文

新塘镇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塘大道中12号政务大厅7号窗

马泽虹

见原文

仙村镇

仙村镇源海一号西区花源二街44号(党群服务中心后面,105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霍淑艳

见原文

派潭镇

派潭镇文政路28号(公共服务办)

黄静霞

见原文

小楼镇

增城区小楼镇泰安路2号105办公室

陈女士

见原文

正果镇

增城区正果镇正南街五巷16-9号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

高小姐

见原文

宁西街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镇前路25号

温玉丹

见原文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6153/gk/rsgz/dwzp/content/post_8004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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