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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北黄石港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50人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22-02-17 09:27:52

历年社区工作者考试真题及答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强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办发〔2020〕7号)精神,结合我区社区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及计划数详见《黄石港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黄石市户籍(含大冶市、阳新县)或者虽无黄石市户籍但在黄石市主城区(包括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口。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4.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6.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4062/)进行。

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建议用本机自带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在“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等材料),上传格式为JPG图片格式(100kb以内),以便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报考人员注意保存。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1.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9:00至2月24日17:00。报名窗口于2月24日17:00准时关闭;

(2)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2月17日9:00至2月25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2月17日9∶00至2月26日24∶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3月9日9∶00至3月12日9∶30。请考生密切关注黄石人事考试网信息,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2.报名需上传材料。

(1) 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本或房产证(不动产证)、学历证书;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涉及加分项证明材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证明材料;《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

3.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确认,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理由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由主管部门按比例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数,并经“黄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见准考证。

2.以下四类报考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的奖励政策,但同一报考人员加分上限为4分:

(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证书人员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中、高级证书的人员加3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退役士兵(官)加1分;

以上涉及加分证明材料,请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送至黄石港区人社局备案,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所有应试人员加分情况在拟面试前一并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对于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由主管部门按比例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数,并经“黄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黄石港区民政局和人社局发布资格复审公告,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黄石港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各2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黄石港区民政局和人社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成绩。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5.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四)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检、政审。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

⑴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⑵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政审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政审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

⑶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2.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政审、体检情况,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由人社部门在“黄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街道)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统一安排到社区工作。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黄石市《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

新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考生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试用期不合格、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考生准考证是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环节必备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石港区民政局、黄石港区人社局决定。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区民政局0714-3284671,区人社局0714-3293863。

附件:

黄石港区民政局   黄石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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