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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陕西宝鸡高新区招聘城镇社区专职人员20人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22-07-11 09:36:53

宝鸡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城镇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宝鸡高新区城镇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根据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的意见》(宝民发〔2022〕6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社区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5日至2004年7月5日期间出生)。

(5)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大专文化程度)。 

(6)本人无违法违纪不良行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重大活动中,因自身工作失误受到处分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聘期待遇

聘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般每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宝鸡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全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平台设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http://link.233.com/21656/index.php)。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7月11日8:00至2022年7月15日18:00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http://link.233.com/21656/index.php)注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1日8:00至2022年7月16日12: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起止时间为7月11日8:00-7月16日24:00时。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7月18日8:30至7月20日17:30到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于7月21日12:00时前将减免人员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报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核查,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三)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7月26日8:00至7月30日9:00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笔试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法律常识、省情市情、公文及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加分标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A、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社区岗位的加10分。

B、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C、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2.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宝鸡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于8月1日8:30至8月2日17:30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加分审核合格人员相关信息8月3日至8月9日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link.233.com/17047/)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在3日内复核,再次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link.233.com/17047/)和微信公众号(baojigaoxin)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对笔试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link.233.com/17047/)和微信公众号(baojigaoxin)。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2022年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本人签字。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

6.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所在党支部或其上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考试

根据加分后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加分后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link.233.com/17047/)和微信公众号(baojigaoxin)面试公告。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七)成绩汇总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

(八)体检和政审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政审工作由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社会事业局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4.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录取,与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规定期限按时到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对已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左右的集中岗前培训,及时将所招录的专职工作人员分配到社区服务站,人员名单报送市民政局备案,并将聘用人员信息录入陕西省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实时防控要求和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关于本次招聘的有关公告。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电话告知招聘事宜或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所有。

咨询电话:0917-3780102    监督电话:0917-3780303

附件:1.

          2.

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7月5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7047/art/2022/7/5/art_8970_1523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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