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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招聘89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08-01 08:45:26

2022年元宝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根据区委八届第108次会议精神,经请示区主要领导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定向岗位:项目人员定向岗位20个;退役军人定向岗位12个;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士官),经安置部门报到安置后,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和按照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再就业困难军队退役士兵(士官)配偶定向岗位32个;

(二)普通岗位:普通岗位25个;

岗位其它条件见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退役军人定向岗位学历条件放宽至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士官),经安置部门报到安置后,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和按照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再就业困难军队退役士兵(士官)配偶定向岗位学历条件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报考项目人员定向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是在元宝山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报考普通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以前包括2019年毕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0日至2004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5.须具有赤峰市元宝山区户籍(2022年7月20日前取得的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元宝山区户籍。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士官),经安置部门报到安置后,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和按照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再就业困难军队退役士兵(士官)配偶定向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自愿投身社区事业,具有依法办事、政策执行和服务居民等社区工作基本能力。

8.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考试中曾被认定有作弊、抄袭等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曾在元宝山区社区工作岗位上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6.依法不能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三)项目人员岗位名词解释

根据有关规定,在各地各部门招聘岗位总数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简章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以后所有其他事宜均在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考人员请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厅(平庄北环)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相关要求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项目人员定向岗位、退役军人定向岗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士官),经安置部门报到安置后,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和按照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再就业困难军队退役士兵(士官)配偶定向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相关要求:①报考人员应先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②报名时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2张,内容详细、准确、如实填写。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的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包括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大学、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可不予审查。③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士官),经安置部门报到安置后,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和按照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再就业困难军队退役士兵(士官)配偶定向岗位,报名时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提供退役军人的入伍批准书、退伍证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安置介绍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领取自谋职业金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①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24小时登录“来赤返赤人员登记报备系统”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②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返)赤人员,在提前登记、报备的基础上,要“手递手”闭环转运至居住地,纳入社区管理,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③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④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⑤对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抵赤后在公路疫情服务站或“一场两站”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即采即走,3天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5)考生分类管理

①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国家电子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须为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提供的报告上须准确显示采样时间,要精确到小时。

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考生须提供2022年8月25日上午8点30分以后采样的核酸检测报告。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知晓核酸检测报告生成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出示检测结果,以免影响考试。

②不得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国家电子健康码”非绿色的;2022年8月20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乡镇、街道)旅居史的;2022年8月20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2022年8月20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③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3天内的考生;考前7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7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乡镇、街道)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3.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审核人员审核可以不予通过。

4.缴纳考务费

初审通过者须按照要求进行缴费,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  

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退还。

5.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项目人员定向岗位、退役军人定向岗位报名缴费截止后,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下,将定向招聘计划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计划。普通岗位报名缴费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组织第二次报名,具体事宜在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士官),经安置部门报到安置后,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和按照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再就业困难军队退役士兵(士官)配偶定向岗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者综合能力测试,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9:00-11:00

3.准考证领取时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22年8月24-25日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所有岗位按岗位招聘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岗位人数少于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报考退役军人定向岗位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毕业证书;报考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士官),经安置部门报到安置后,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和按照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再就业困难军队退役士兵(士官)配偶定向岗位的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军人的入伍批准书、退伍证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安置介绍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领取自谋职业金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没通过,按照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时关注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待遇。社区专职岗位报酬按照社区体系建设规定的标准执行。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益,缴纳社会保险。

3.人员管理。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核与管理。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人社局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元宝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6---5850203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元宝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7480/bsdt/tzgg/202207/t20220729_1876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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