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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省桦甸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70人公告

来源:桦甸市人民政府 2022-08-03 08:40:06

2022年桦甸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简称“社工岗”)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公开招聘“社工岗”70人,详见《2022年桦甸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具有桦甸市户籍(以2022年8月2日之前取得桦甸市户籍时间为准,含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因就读大学或参军时户口迁出至学校、军队,毕业或退役暂未迁回桦甸市的),其他往届毕业生户口未迁回的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2.配偶具有桦甸市户籍且在桦甸市实际居住的人员;

3.持有桦甸市居住证或房产证且在桦甸市实际居住的非桦甸市户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无前科劣迹行为;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2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以2022年8月2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为准);

6.目前仍在我市城市社区工作且连续工作年限2年以上,同时满足社保缴费年限5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日以后出生,报名时需提供社区、街道两级证明);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人员;

4.全日制在校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桦甸市城市社区现任“两委”成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填写《2022年桦甸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4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配偶具有桦甸市户籍且在桦甸市实际居住的报考人员需携带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持有桦甸市房产证且在桦甸市实际居住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房产证、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及加分规定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7.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岗位设置的条件,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2年8月16日-8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市委一号楼4楼407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入场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022年桦甸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100分,不设及格线,按4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加5分。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数(实际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退役军人;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四)免试条件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直接进入体检与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桦甸市人民政府(http://www.huadian.

gov.cn/)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统一与街道签订协议书,试用期3个月(含在服务协议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协议期签订至2026年吉林省第十二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日,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服务协议5年一签。

七、调剂 

公示结束后,所有空缺岗位统一组织一次调剂。

调剂方法与规则:

1.在报名阶段,选择是否同意调剂,选择“是”符合调剂人选,选择“否”不再符合调剂人选。

2.符合调剂人选的,可在原报考岗位名称相同的岗位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原则,高分者优先调剂岗位,依次顺延。

成功调剂人员统一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八、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桦办发〔2021〕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人社局:0432-66224401

民政局:0432-66229009

附件: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桦甸市民政局

二0二二年八月二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7210/xxgk/tzgg/202208/t20220802_1052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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