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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丰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丰泽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35名,各街道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专门从事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编外合同人员,不属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履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社区党组织党员大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和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协助开展社区各项工作;加强与党员、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收集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反映;积极向社区领导班子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等职责。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不限;
2.年龄18~35周岁(1987年8月1日后至2004年8月1日前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者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link.233.com/12515>”上可查询认证,学历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专业不限;
3.参加2022年度9月份泉州市事业单位考试且未进入体检范围,《综合基础知识》原始分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
4.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对社区建设基本理论、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比较熟悉;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综治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本人应于10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携带以下材料自行前往丰泽区东湖街道凤山社区“党建+”邻里中心(具体地址:丰泽区东湖街尚园小区6号楼凤山社区居委会)三楼会议室报名:
1.报名表(详见附件2);
2.2022年度9月份泉州市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复印件或网页截图;
3.2022年度9月份泉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网页截图;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者应携带加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
考生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福建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核验。“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正处于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检测的,或报名前处在高、中、低风险区且未落实核酸检测“3天2检”(结果均为阴性)的考生,不允许进入现场报名。
每名考生仅可报考1个街道。报考2个及以上街道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供加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现场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加5分;
2.因公牺牲干部配偶子女和工作单位在丰泽区的泉州市“港湾计划”一二三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加4分;
3.工作单位在丰泽区的泉州市“港湾计划”四五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加3分;
4.退伍军人,加2分;
5.工作单位在丰泽区的泉州市“港湾计划”六七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和其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配偶子女,加1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取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不叠加计算。加分分值与笔试原始分的合计总分作为最终笔试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街道根据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取满名额为止。若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初步聘用对象:①烈士配偶子女;②退伍军人;③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④社会工作师职称较高者;⑤中共党员;⑥全日制学历较高者。
1.考察。考察对象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就业的考察人选,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若考察对象有人放弃,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于获知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不予录用。
六、确定聘用人选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丰泽区政府官方网站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违反招聘条件及要求的,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
七、聘用管理和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须服从街道党工委统筹安排和岗位分配。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任用管理、待遇保障按照区委、区政府《丰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报名者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名者对报名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各街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街道 | 办公电话 | 街道 | 办公电话 |
东海街道 | 0595-22910218 | 城东街道 | 0595-22670075 |
北峰街道 | 0595-22885152 | 华大街道 | 0595-22686311 |
东湖街道 | 0595-22188106 | 丰泽街道 | 0595-22568935 |
泉秀街道 | 0595-22567880 | 清源街道 | 0595-68575071 |
3.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503025。
5.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9093/zwgk/xwzx/tzgg/202210/t20221008_27840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