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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提供岗位30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35名。其中: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用合同制检验人员120名和公共卫生人员10名。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112名(锦程街道办事处31名、东风街道办事处25名、富民街道办事处35名、前程街道办事处21名)、社区专职党建工作者6名(锦程街道办事处3名、东风街道办事处3名)。
(三)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0日至2004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0月1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经验)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设定,并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https://link.233.com/26612:18443/cn_ccjjkfqgkzp/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9:00至2022年10月21日14:00截止,14:00准时关闭报名系统。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b。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考生可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2年11月4日9:00至2022年11月6日8时截止。
考生登录网站https://link.233.com/26612:18443/cn_ccjjkfqgkzp/index.html#/index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11月6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疫情及其他不可抗力需对笔试时间、考点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变更,会提前通过公告的形式予以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笔试《准考证》;(3)入场前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长春市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4)《2022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5)《2022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进入考场。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零或缺考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5.成绩查询。2022年11月12日,可登录https://link.233.com/26612:18443/cn_ccjjkfqgkzp/index.html#/index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6.政策加分。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7分,二等功加9分,一等功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4日9:00至15:00,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8楼819室,联系电话:0431-81501600),逾期未送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5日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7.体能测评。报考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辅助人员岗位的考生需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包括:4×10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8.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通知。资格审查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公布(http://link.233.com/14078/)。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辅助岗位人员在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上述方式确定)。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5.拟聘人选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在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用合同制检验人员和公共卫生人员与汽开区人才交流劳务服务中心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参照卫健系统二级事业单位相同职务层次(岗位等级)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资薪酬,享有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级晋升资格。参与所在单位的年终考核。档案由汽开区党群工作部管理。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专职党建工作者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参照汽开区“社工岗”工资标准进行核定,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综合服务窗口岗位、便民服务窗口岗位、基层统计岗位、不动产登记岗位、非公党建指导员、生态环境管理辅助岗位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首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月应发工资4168元(含五险一金)。2.公检法单位政法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为政法工作提供辅助支持。法院、检察院辅助岗位,月应发工资3330元(含五险一金);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辅助岗位,月应发工资3025元(含五险一金)。
八、疫情防控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的考生;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以及考前7天有国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或考前10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应在考前7天申领“吉事办吉祥码”,并自我健康监测7天。考前7天无国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应当于考前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考前7天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长参加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的考生须在长春市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采样时间间隔须达到24小时以上(以采样时间为准)。
(三)所有应试人员在进入考点时应接受“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考生必须携带入场前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长春市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证明须为长春市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的纸质报告或打印纸质版的“吉事办”小程序核酸检测结果截图(图例见附件5,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并由本人签字捺手印)。
(四)所有考生必须认真阅读《2022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以及《2022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按要求填写承诺书和记录单,并在进入考场前上交附件2、附件3。
(五)考生应及时主动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按照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卫健委2022年4月编印的《新冠肺炎防控手册》(附件4)做好日常防护。
九、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五)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link.233.com/14078/)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政策咨询电话:0431-81501600、0431-81501833。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2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2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3.2022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4.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卫健委2022年4月编印的《新冠肺炎防控手册》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
原文标题:2022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4078/ywdt/tzgg/202210/t20221010_3071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