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社区发展,更好地服务辖区居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笔试成绩附加分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笔试成绩附加分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加1分;
2.退役军人,加1分;
3.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加3分,本项按所取得的最高职称加分;
4.户籍地在高新区或居住在高新区,加3分;
5.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加3分;
以上项目在笔试成绩上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材料须主动申报,未申报者不加分。
政治面貌、年龄、附加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户籍、居住地以2023年1月5日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9:00至1月20日下午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宁波人才网(link.233.com/19292)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高新区聚贤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按钮,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照片为jpg格式。
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视作无效。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2023年1月29日—1月31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2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考生可再次登录宁波人才网(link.233.com/19292)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高新区聚贤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视情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2月8日上午9:00—2月11日上午9:30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若遇特殊情况,笔试适当延期,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写作)。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五)资格复审
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地点:聚贤街道办事处1号楼3楼会议室(地址:高新区江南路1962号)。
面试前,资格复审对象请携带已填写好的《聚贤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而造成面试对象人数缺少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到低递补。
(六)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宁波人才网站上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发出后,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项)×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对象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link.233.com/24743)公布(具体时间待定)。
(七)体检。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街道党工委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一经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link.233.com/24743)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十)录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如出现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本次聚贤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后备库,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根据缺额情况在本次聚贤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人才网(link.233.com/19292)、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link.233.com/24743)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二)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三)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聚贤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五)咨询电话:0574-89076231(工作时间)李老师 雒老师
(六)监督电话: 0574-89076255 (工作时间)
附件:1.聚贤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资格条件.docx
聚贤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6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4743/art/2023/1/6/art_1229021956_4163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