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枣强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6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枣强县户籍,相关证明日期以2023年10月23日之前(含10月23日)有效;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之间);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报名前取得学历;
5、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6、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7、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8、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统一调配。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邪教组织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9、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111.62.216.233:8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 至2023年11月3日16:00 。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 至2023年11月4日12:00。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111.62.216.233:81),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条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勾选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特别提醒:报名、缴费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一定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被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考生务必注意报名、缴费起止时间,只有 “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才算是报名成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为支付宝扫码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11月9日至11月1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111.62.216.233:81),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若报考人数不足,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招聘人数的公告在枣强县政府网公布。
面试比例: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
六、考试
(一)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三)公布笔试成绩及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
请考生在笔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到报名网站(http://111.62.216.233:81)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审核时,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审核过程中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在报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③毕业证、学位证;④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⑥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出具证书;⑦中共党员要求出具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五)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枣强县人民政府网(www.zaoqiang.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考生抽签确定面试次序,考官当场评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综合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中共党员;大学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层次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关注枣强县人民政府网(www.zaoqiang.gov.cn)发布的公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准请假。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审要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未按要求政审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向考生反馈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等聘用程序。
未在规定时间开具调档函及档案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枣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岗位空余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程序同上。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见习期一年,见习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人员管理及薪酬标准
1.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不列编制。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依法与社区办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对社区工作者进行管理。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根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文件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二、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政审考察、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3、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相关招聘环节、提供相应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5、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应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本公告由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8-8233929(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枣强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来源:http://www.zaoqiang.gov.cn/art/2023/10/23/art_368_510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