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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29人)

来源:浦江县人民政府 2023-11-09 09:56:48

2023年浦江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推进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9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2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浦江县户籍或高校录取时户籍在浦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非浦江县户籍在浦江县机关部门、县属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一年以上的人员(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之日止)。

2.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3.在公告之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浦江县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11月16日17时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link.233.com/28457/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11月17日17时

由民政局组织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加分项

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有加分项的考生,请将加分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浦江县浦阳街道环城西路182号一楼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办公室进行审核(联系电话:0579-84104267),逾期不再受理加分事项。加分项情况将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2日9时—11月25日11时

考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将用到准考证。

)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9时-11时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分值的合计分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3人及以下的岗位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浦江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按该岗位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资格复审时,携带网上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数)×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其它事项

(一)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先后排名。本次考试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有以下情形的在此次报考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办理聘用手续前遇放弃资格的;

2.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3.在2024年11月8日前本次招聘岗位缺编的(若根据安排,在截止日期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递补)。

(四)此次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须在报到后3年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年限内未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

(五)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20534)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

(六)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七)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0579-84104267。

浦江县民政局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来源:http://link.233.com/20534/art/2023/11/8/art_1229430227_59124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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