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30人(其中:A岗3人、B岗7人、C岗20人,详见附件1),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8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证书;
(四)具有费县户籍;
(五)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涉黑涉恶涉黄涉毒受处理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目前尚未解除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10月13日16:00。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聘公告,登陆费县人民政府网站(link.233.com/20391/),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10月14日16:00。
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1日11:00-10月15日16:00。
通过网上初审后,笔试人员需缴纳笔试费用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费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加分细则
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5分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不超过100分。
具有笔试成绩加分资格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16日(8:30-11:30、14:00-17:30),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社局市场管理科现场认定,地址:费县胜利路6号,县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
五、考试
1.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报名结束后请随时关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link.233.com/20391/),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相关事宜将在网站及时公布。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写作等,总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资格审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要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4年费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依据报考岗位打印)、《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link.233.com/1251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7)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8)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link.233.com/20391)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1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因放弃报考资格或被取消报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选择任职社区,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任职后,街道(镇)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任职社区进行调整。
2.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公务人员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聘用人员与任职的街道(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八、薪酬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任职的街道(镇)负责。
2.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标准根据省、市、县关于社区工作者的有关规定执行。
3.新招聘人员在聘用后5年内,需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本次考试工作,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了解费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材料,不授权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所有信息以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5.未尽事宜由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中共费县县委社会工作部、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费县人社局:0539-2110263
费县县委社会工作部:0539-5220260
附件:
费县劳务合作中心
2024年10月8日
原标题:2024年费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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