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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    )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来源:233网校 2021-05-06 10:18:09

根据现行法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现行法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 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 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知识点:就业救助的申请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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