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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后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说法,正确的有

来源:233网校 2024-07-01 08:47:38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后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说法,正确的有

A.负担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B.负担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C.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的,另一方可以拒付子女抚养费

D.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E.子女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不得一次性给付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A选项正确,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B选项正确,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产折抵子女抚养费; D选项正确,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C选项错误,父母双方可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另一方必须给付子女抚养费,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E选项错误,子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可给付金钱或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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