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社会化是儿童逐步了解社会、掌握生存技能的过程,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中的 第一步。它要求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通过个人和社会的交互作用,获得语言、思维、情感等能力和行为方式。儿童社会化的具体内容包括:(1
儿童虐待包括:( 1 )身体虐待,如体罚和责打。(2) 情感虐待,如用讽刺、挖苦相侮辱性语言对儿童进行管教,不公平地对待儿童,以及歧视儿童。(3) 性虐待,如成人对儿童实施性行为,成人让儿童一起观看性
儿童的发展需要也被称为儿童的成长需要,是指儿童为了身心发展,需要获得的关爱、教育和引导。它主要包括( 1 )获得良好的家庭生活得到父峙的爱和适当管教,与父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2) 拥有受教育的机会
儿童生存的需要包括生命存在的需要和社会存在的需要两个方面:获得基本生活照料和获得社会身份(1)生命存在的需要,即获得基本生活照料,包括养育照料和可获得的最高水平健康医疗照料。(2) 社会存在的需要,即
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有关儿童的不同年龄阶段的界定,主要是人们依据自己的生活或者工作经验,方便自己描述而产生的。但是,在国家层面,各种法律文本中的界定都是统一且唯一的,即"未成年人"。
将儿童界定为 16 岁以下所有人的,其主要的界定指标是我国法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它规定年满 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要从轻处罚;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它规定任何组织和个
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具有社会属性特点,即基础性。童年是每一个人人生的基础童年是人生的最初阶段。每一个儿童在童年时期的经历,决定了他进入成年期的状态,对其成年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童年对每一个人来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大家对儿童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6岁以下6岁以下的孩子身体弱小,对父母或者他人的依赖程度也很高,还没有"长大"。12岁以下将儿童界定为 12 岁以下所有人的,
儿童社会工作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为依据,以年龄为参考指标,将儿童界定为所有未满 18 周岁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将未成年人界定为未满 18 周岁的公民,与《儿童权利公约》对儿
集体会面。这种方式适用于小组跟进。在集体会面中,纽员可以共同周顾小组的经历,分享小组结束后的情况,交流各自经验,增强关系和促进相互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