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若干措施》(甘办字〔2024〕24号)、《甘肃省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重点任务清单》(甘社发〔2024〕3号)、《庆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庆市民
为进一步充实加强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市社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建设水平,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16条措施》(苏社〔2024〕52号)和《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皖组通字〔2022〕30号)和《亳州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亳组通字〔2022〕27号)等规定,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推进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效能,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部署要求,不断壮大城市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根据肃州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
为加强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委办发〔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职数配备及街道的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
为充实武义县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条件1、本县户籍(户籍以2020年3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年龄要求为1985年3月18日
为加强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玉市委发〔2018〕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玉市委办发〔2018〕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