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主要内容 |
服务对象特点 | 1、冲动好斗的人格特征; 2、自卑消沉的心理特征; 3、与社会严重脱节的社会特征; 4、生活困难重重的生活特征。 |
服务对象需要 | 1、基本生存条件的保障需要 主要包括:生活所需经济收入、住房、医疗等。 2、教育、就业权益的保障需要 帮助其通过自身能力维持其基本生存条件(如接受教育实现就业)。 3、正常家庭生活的需要 创造良好家庭环境促进服务对象转变。 4、再社会化的服务需要 促进恢复和重建缺失的社会功能。 |
(一)司法判决前的社会工作
对象 | 主要内容 |
针对犯罪嫌疑人 | 1、犯罪事实的记录;2、前科;3、本人的生活史。 |
针对犯罪嫌疑人亲友 | 1、心理、情绪辅导服务、家庭关系调适; 2、依据当地法律寻找社会资源以维持生计; 3、为失去依靠的家庭成员提供生活照料。 |
(二)监禁场所中的社会工作(服刑人员)
提供服务 | 主要内容 |
适应监禁场所生活 | 1、熟悉监狱环境;2、戒除不健康的生活习惯;3、解决生活困难;4、预防服刑人员间交叉感染。 |
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 1、公民教育;2、心理辅导;3、职业技能训练;4、人际交往能力提升。 |
加强与社会的联系 | 1、帮助了解外面社会的变化;2、加强与其家庭的联系;3、帮助构建支持网络。 |
(三)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工作
提供服务 | 主要内容 |
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帮扶 | 1、缓刑:罪行轻微的社区型刑罚措施; 2、未到刑期届满前的释放处分; 3、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特殊性(年老、怀孕等)。 |
院舍训练的组织管理 | 1、向受助者提供住院(感化院)或寄宿等训练机会; 2、使受助者掌握正常生活的技能,从而顺利回归社会。 |
社会服务计划的执行 | 1、公益服务培养罪犯的劳动习惯和社会责任; 2、学会生产、生活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3、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增强社会适应力。 |
提供社会服务 | 1、促进就业;2、帮助接受教育;3、做好基本生活救助;4、落实社会保险。 |
(四)刑满释放后的社会工作
提供服务 | 主要内容 |
住宿场所 | 为暂时不被家庭接纳或无家可归的刑释人员解决安身问题 |
就业、就学 | 工作技能培训、联系介绍职业、就学学校等 |
生活辅导、医疗保健转介服务 | 帮助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
提供物质援助 | 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对其进行物质援助。 |
(一)个案工作方法
要点 | 主要内容 |
伦理原则 | 1、服务对象利益优先原则(服务对象为中心,最大限度保障其利益); 2、个别化原则(尊重服务对象的差异性,了解服务对象个性化需要); 3、接纳原则(理解服务对象感受,不因性别、年龄、态度、行为等歧视); 4、非评判原则(不随意评价、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 5、服务对象自决原则(鼓励服务对象在具备自决条件且知情下作出决定); 6、保密原则(未经允许,不应透露服务对象信息)。 |
注意的问题 | 1、重视和善于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 2、有重点分步骤地制订矫正工作计划; 3、着眼于服务对象的潜能发掘和自己解决问题,切忌包办代替; 4、妥善处理为案主保密的原则与维护社会安全的关系。 |
(二)小组工作
模式 | 目标 | 角色 |
社会目标 | 社会意识、民主参与、社会责任感 | 影响者 |
互惠模式 | 个人和社会功能,促进组员互动 | 协调者和使能者 |
治疗模式 | 解决个人问题,小组过程与个人治疗目标一致 | 治疗者和专家 |
发展模式 | 组员和小组共同成长,为组员提供成长发展机会 | 使能者 |
针对服务对象带有共性的问题的主题:
组员问题 | 小组主题 |
自卑、消沉、缺乏生活信心 | 健康自我观,重塑自信 |
日常活动与学习、工作的时间冲突 | 科学安排时间、妥善处理冲突 |
不健康的社会支持网络 | 交真朋友、走自新路主题 |
家庭沟通不良 | 改善家庭环境、加强有效沟通 |
就学难、就业难等现实困难 | 重塑自我、拥抱生活 |
社会责任心和成就感 | “我是社会有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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