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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分笔记,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救助法规考点总结

作者:233网校 2020-08-19 08:03:00
导读: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特困救助章节内容较多,涉及的知识点广,也是每年考试的常考内容之一,考生在复习时候需要注意。下面结合杨立伟老师精讲班视频,帮助考生更好掌握和理解该章节内容~

三、本节数字型考点

1、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不计入低保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3、低保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进行调查核实。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4、低保申请的民主评议

(1)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5个工作日,对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

(2)民主评议中,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数三分之二

5、低保申请的审核审批以及低保金发放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7天

(2)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不符合、不予批准的,应当自作出审批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提出审批意见前,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调查。

(4)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你批准的低保家庭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公示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拟批准的申请重新公示。

(5)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每个月10日前发放到用户。金融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四、本节重要知识点梳理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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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困人员供养法规与政策

(1)特困人员范围:三类+4无

(2)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基本原则:5项—城乡、社会、适度、托、地

(3)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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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养内容:6种(其中五、六新增)

(5)服务机构:3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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