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要点 | 主要内容 |
目的与依据 | 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校对对象融入社会,预防减少犯罪。 |
对象 | 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
基本原则 | 1、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结合; 2、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结合; 3、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 |
权利与义务 | 1、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管理; 2、尊重和保障矫正对象的人权。 |
支持与保障 | 1、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2、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
二、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各方职责
主体 | 主管工作 |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 全国社区矫正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 本行政区域工作 |
地方人政府 | 社区矫正居委会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 社区矫正机构 |
【注意】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工作;
3、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三、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及职责
要点 | 主要内容 |
人员 | 1、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国家工作人员; 2、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人员(开展社区矫正); 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4、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学校协助; 5、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 |
职责 |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3、不断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 |
四、决定和接收
(一)决定
事项 | 主体&内容 |
社区矫正执行地 | 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 |
决定机关 | 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 |
调查评估 | 社区矫正机构或有关社会组织进行调查评估 |
程序规定 | 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责令其按时报 |
时限规定 | 自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之日起5日内通知,10日内送达法律文书 |
(二)接收
1、时限规定
情形 | 时限 |
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 | 判决生效10日内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 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
监狱管理、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 | 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
2、接收与宣告
社区矫正机构依法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并核对资料,宣告犯罪事实、执行社区矫正期限及规定。
【经典试题】
判处管制,其社区矫正执行地已确定,根据《社区矫正法》,钱某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最迟( )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A、5
B、7
C、10
D、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