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立法机构和政府行政机关为规范个人和组织的行为、维持社会各方面的运行秩序和对社会各个方面实施有效的管理而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法的种类】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等各种规范性文件。
2、法的表现形式
3、法规的制订过程
类型 | 主体 | 程序 |
法律制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 提议—审议—表决通过—发布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 |
国务院部门规章 | 国务院部门 | 《立法法》规定 |
地方性法规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 《立法法》规定 |
要点 | 主要内容 |
主体 | 1、党和国家政治组织在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2、最重要主体是政府行政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3、其他各类组织在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具有重要作用; 4、广泛意义上——全体民众是社会政策的主体。 |
对象 | 1、普惠型社会政策模式:面对所有民众,提供的福利待遇或服务; 2、特惠型社会政策模式:向具有某些特殊困难个人和家庭提供特殊的福利待遇和社会服务。 |
【注意】普惠型和特惠型社会政策的优缺点
类型 | 优点 | 缺点 |
普惠型 | 对象覆盖广,社会效益大,程序简单 | 花费资金高,贫困针对性不强 |
特惠型 | 花费资金少,贫困针对性强 | 覆盖窄,效益低,程序复杂 |
政府公共财政是各项公共政策得以实施的重要资源支撑体系。
2、各种社会力量对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投入
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境外组织和个人、资金、人力投入。
3、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的社会政策资源模式和运行方式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承担一定责任;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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